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中,要求企業建立:“企業誠信管理制度建設”,開展各行業企業誠信承諾活動,加大誠信企業示范宣傳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導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感,在生產經營、財務管理和勞動用工管理等各環節中強化信用自律,改善商務信用生態環境。
建立誠信管理體系是企業的一項戰略性決策。在幫助各類型和規模的企業建立運行有效的誠信管理體系,通過誠信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幫助企業平衡和協調處理社會關系,擔當社會責任,進而實現持續提高企業誠信水平的目標。
為此,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了《企業誠信管理體系》GB/T 31950-2015國家標準,并于2015/09/21發布 、于 2016/01/01正式開始實施。本標準規定了企業誠信管理的原則和建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的過程方法,從策劃、支持過程、管理 實現、檢査與分析和持續改進幾個方面,闡述了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從構建、實施、運行到審核的實現方法。
讓各企業按該標準建立相應的企業誠信管理體系,以誠信體系按策劃(P)、實施(D)、檢查(C)、改進(A)的運行模式自動自行自律運行企業誠信管理體系,提高企業誠信建設水平,提升企業誠信文化、提增企業誠信意識,爭做誠信商人、確保誠信經營、打造誠信品牌,發展地方經濟。
目前,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大多數企業都設有信用管理部門。而在國內,只有大型中央直屬企業、少數上市公司、部分三資企業擁有獨立的信用管理部門。信用管理部門的一個重要職能是協調財務與銷售,開展信用交易,防范經營和財務風險。對于我國廣大的中小型企業來說,都沒有設立信用管理部門,這就需要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證來幫助中小企業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體系,樹立信用形象,防范信用風險。
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證是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認證機構,依據國家標準:《GB/T 31950-2015 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對企業信用風險防范、控制和轉移的管理技術、業務操作及相關的制度安排進行審核的一種認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