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安全標準化是由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等體系發展而來的,因此,安全標準化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之間有諸多共同點,例如兩個體系都以風險管理為核心、都以PDCA循環為運行模式、都遵循持續改進原則等,這些共性是兩體系能夠進行整合的基礎。而且,安全標準化相比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更具體、更詳細、更具有實操性。因此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上將安全標準化要素融入其中建立整合體系具有較強的可行性,主要表現在:
(1)符合系統論原理。安全標準化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均管理安全工作,按照系統論觀點,一個完整的系統才能充分發揮整體的效能,而安全標準化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為安全管理的一部分要素單獨存在則不能充分發揮出應有效能。通過兩體系之間的相互關聯、協調統一、有機融合形成一個系統,從而充分發揮系統的整體性能,實現統一的安全管理,實現1+1>2的效果。
(2)符合經濟性原則。體系整合后能有效減少重復工作,從而達到節約人力、物力、財力以及各類資源的目的,同時也可以減少工作時間的消耗,大大降低體系的運行成本。從管理成本的角度看,進行體系整合符合經濟性原則。
(3)符合實用性原則。建立整合管理體系,可以統一安全管理,實現統一的安全管理目標、統一的管理流程、統一的制度規范,統一的作業流程,便于各級人員的理解和執行,提升工作效率,滿足實用性的原則。
因此,建立并實施安全標準化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整合管理體系既必要也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