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認監委網站上一則消息引起了軒然大波,消息稱今年5月1日前后,美國歐洲一些國家將開始強制推廣一個新的國際貿易標準———社會責任標準,也就是SA8000標準認證。
業內人士認為,繼技術壁壘、綠色壁壘之后,以SA8000社會責任認證為代表的“勞動壁壘”正在成為“中國制造”走出世界的下一個攔路虎。對企業社會責任、勞工保護的要求,已越來越多地出現在許多跨國公司訂單的附加條件中。
SA8000,這個看似陌生的名詞很快就能將像ISO9000一樣在中國大行其道。
SA8000究竟是什么
SA8000,對于大多數國內企業和勞動者而言是個新名詞,但如果不及時調整,它足以讓這些企業舉步維艱,勞動者的生活也會因此發生重大變化。
SA8000,英文為SocialAccountability8000(簡稱SA8000),翻譯成中文為“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是由總部設在美國的社會責任國際(SocialAccountabilityInternational,簡稱SAI)發
起并聯合歐美部分跨國公司和其他一些國際組織制訂的。
中國商務部對它的準確定義為,社會責任管理體系(SA8000)是一種以保護勞動環境和條件、勞工權利等為主要內容的新興管理標準體系。
SA8000認證要求企業不使用童工、不強迫勞動、不扣押工人身份證件或收取押金;尊重工人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利,不歧視工會代表,不干涉員工信仰和風俗習慣;不使用體罰、辱罵或精神威脅;至多每周工作48小時,至少每周休息一天;至少支付法定最低工資和提供福利,不罰款;任命高層管理代表負責工人健康和安全,甚至對廁所、飲水及食物存放設施、工人宿舍條件都有嚴格規定。
目前,對于我國企業而言,已經開始逐步感受到SA8000的影響。珠江三角洲的很多企業已經因為SA8000認證不合格而導致其出口產品遭到外商拒絕,上海等地的部分企業也應外商要求開始積極申請SA8000驗證。
企業責任,對于大多數國內企業而言是個新名詞,但如果不及時調整,這個新名詞足以讓這些企業舉步維艱。
難以通過SA8000的企業大都是勞動密集型的加工業,主要涉及電子、紡織、服裝、制鞋、玩具、工藝品這六大行業,從分布上看,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是主要的集中地。以廣東為例,根據廣東省總工會的統計,僅2003年,全省工傷、職業病148件,大多都發生在勞動力密集型企業。有些加工貿易企業因達不到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要求而被停單,而有些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改善較好的企業獲得了更大的訂單。
因為這些企業主要是以勞動力密集型為主,在生產條件、生產安全、員工的職業健康和權益保障方面問題比較突出,許多生產安全事故、職業中毒、員工權益受侵害的事件都發生在這些企業。根據《南方日報》報道,2002年廣東省非公小企業發生安全事故數和死亡人數分別占全省工礦企業事故總數和死亡人數的75%和68%。
華東政法學院教授董保華認為,SA8000的產生與經濟全球化有著密切的聯系。在經濟全球化的作用下,發展中國家把低廉的勞動力作為自身的主要競爭力,導致國家間勞動條件和勞工保護標準的向下競爭。隨著耐克、銳步等跨國企業銷售大量使用童工、移民工在惡劣條件下生產的“血汗工廠”產品被媒體曝光后,上世紀90年代初期美國勞工及人權組織開展了針對成衣業和制鞋業的“反血汗工廠運動”。
此后,耐克、李維斯等企業紛紛出臺了公司生產守則。在此基礎上,社會責任國際機構(SAI)設計了社會責任8000(SA8000)標準和認證體系。SAI顧問委員會有28個成員,14個來自美國,其中一個是SAI的會長,來自亞太地區的成員只有一人。然而,28人中只有22人有表決權(6人只有在正常成員缺席時才有表決權),而美國的14人都有表決權。因此,可以說SA8000是一個控制在美國手中的國家勞工標準。
目前,全世界共有27個國家的259家企業獲得了SA8000認證證書,主要涉及服裝、紡織、玩具、化妝品、家用器皿、化工、食品等行業。據估計,我國接受過SA8000標準核查的企業應超過8000家,很多企業應達不到標準而被大量撤單,更有部分行業可能因此而再也難以邁出國門。所以SA8000標準實際已經成為我國加工制造企業的一道門檻,應當引起企業的高度關注。
從某種程度上看,人們的視線將更關注SA8000標準的實施對我國的勞動者將產生的影響。SA8000標準不是法律,因此也就不同于法律,但它從另一個角度規范了勞動者的權益。
勞動法的一個特點是基準性,保證勞動者的保障不低于這個水平,反映的是社會對勞動者權益容忍的最低線。其立法特點是傾斜保護,主要從勞動者的權利出發,所以我國勞動法只將與勞動者有直接勞動關系的主體作為規制的對象,這顯然并不完整。相比較,SA8000主要是針對企業的,對企業的生產、經營中與勞動者有關的事項作了更為細致的規定。
它要求企業不僅是一個合法的企業,即達到最低要求,而且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公司應該指定一個高級管理代表,來負責所有員工的健康與安全,并且負責實施本標準中有關健康與安全的規定”、“公司應該提供所有員工干凈的廁所、可飲用的水,在適當的情形下,并提供員工儲藏食物的衛生設備”等等。這些內容都使企業的責任不再僅僅限定于勞動關系內,而是在對企業的生產條件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從硬件上保證勞動者權益。
另一方面,SA8000對勞動者維權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以往我國勞動者如果受到勞動侵權行為只能自己救自己,或是向勞動監察舉報,或是勞動仲裁、法院訴訟。這些救濟方式對勞動者來說其實是另一種負擔。所以,一旦遇到了勞動糾紛勞動者往往會忍氣吞聲。而SA8000則給企業戴上了一個“緊箍咒”。銷售是企業的命脈,產品賣不出去,企業就不能生存。從這個角度督促企業遵紀守法,當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當然,貿易壁壘攔住了企業,企業沒有了勞動者哪里還有飯碗呢?所以,還需要政府積極介入,引導企業合理應對,這樣才能既管好了企業也造福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