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加有效發揮特種作業人員在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中的作用,應急管理部安全基礎司組織有關單位對現有特種作業目錄進行了修訂,形成了 《特種作業目錄(征求意見稿)》。2020年,應急管理部安全基礎司發布《關于征求《特種作業目錄(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現行特種作業目錄于2010年印發,共10個作業類別、54個操作項目(含煤礦),實施近10年來,逐漸出現了一些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
修訂后的目錄包括12個作業類別,66個操作項目(其中包括“有限空間監護作業”、“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倉儲作業”)。
【修改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刪除部分
1.電工作業類別。刪除“防爆電氣作業”1個操作項目,將相關要求融入“高壓電工作業”“低壓電工作業”操作項目。
理由:現行的《低壓電工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已包含有防爆電氣作業相關內容,且無論是在高壓(≥1千伏)作業環境,還是低壓(<1千伏)作業環境,都有防爆的要求,“防爆電氣作業”獨立設置造成重復取證。可在高壓及低壓電工作業中充實防爆電氣作業要求。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類別。刪除“釬焊作業”1個操作項目。
理由:“釬焊作業”主要用于制造精密儀表、電氣零部件、異種金屬構件及負載薄板結構,隨著技術進步,“釬焊作業”危險性明顯降低,風險可控。
3.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類別。刪除“金屬非金屬礦山 安全檢查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井下電氣作業”、“金屬非金屬礦山爆破作業”3 個操作項目。
理由:一是目前實際從事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普遍是已取證的安全管理人員,可以達到安全要求。二是金屬非金屬礦山井下電氣作業工作內容與電工作業重復,無過多特殊要求,沒有必要單列。三是爆破作業按相關條例規定已由公安部門核發爆破作業人員操作證,沒有必要重復取證。
(二)增加部分
1.增加有限空間安全作業類別。設“有限空間監護作業”1個操作項目。
理由: 一是有限空間作業事故頻發,傷亡多,2010至2019年,全國工貿行業共發生有限空間作業較大事故192起,死亡609人,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呈逐年上升趨勢,這些事故嚴重暴露出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辨識不到位、作業不規范,施救不當導致人員傷亡擴大等問題突出。 二是2010年北京市開展了有限空間現場監護人員(或管理人員)作為特種作業人員試點工作,對遏制有限空間事故起到了較大作用。 三是有限空間作業風險主要來自于特殊環境,作業本身不具備特殊的安全風險,為避免范圍過大,將特種作業范圍限定為監護作業,主要發揮強制性開展作業前、作業中風險辨識和管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