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礦產資源勘查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和破壞,本文分析了地質勘查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并闡述了勘查實施時的環保措施,旨在科學部署地質勘查工作的基礎上,減少山地工程對環境的破壞,從而實現地質勘查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對地質勘查企業環境體系認證的審核中,關注地質勘查方面的環保法律法規,關注地質勘查采用槽探、鉆探、坑探等工程對環境的影響和傷害、企業在地質勘查過程中采取的環境保護管理措施實施。
一.地質勘查工作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分析
地質勘查因對周圍生態環境造成較大的破壞而飽受爭議,因為其主要采用槽探、鉆探、坑探等工程對礦(化)體進行揭露控制,從而達到相應的地質目的,雖然在勘查工作結束后對破壞地段進行回填處理,但沒有進行恢復治理,容易發生垮塌等現象,擴大破壞范圍,造成局部砂土化,從而對環境造成持續性的傷害。同時,在施工時如沒有對開挖出的土(石)方進行合理堆放,不僅會對附近的植被造成壓覆,而且易形成流石土及滾石對下游的植被及野生動物造成傷害。
(1)槽探工程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槽探工程是野外開展地質工作的重要傳統手段,是獲取直觀地質內容的重要途徑,探槽施工時不僅開挖草皮、破壞地貌,而且開挖出的土(石)方對附近的草皮有壓覆破壞的現象,對生態環境破壞較大,同時被破壞的地貌影響美觀,若在重要公路、鐵路可視范圍內,則可能直接影響當地的旅游業。若按槽口寬1.1m、挖出的土(石)方壓覆寬度約1.5m、流石土造成的壓覆平均寬約3m計,則可計算出單位長度槽探對生態的直接破壞面積為1×(1.1+1.5+3)=5.6m2,該數據為保守估算值,若在坡度較大、植被發育較多的地區,破壞面積可能會更大。
(2)鉆探工程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傳統的鉆機因體積龐大、不易拆卸等原因,進場前需要修路,修路不僅開挖地面破壞植被,而且開挖出的土(石)方對周圍的植被有壓覆破壞的現象,同時開挖地段不易恢復治理,后期可能產生滑塌現象,從而對環境造成持續性的破壞。另外,傳統鉆機因為附屬設備較多,修筑的平臺面積較大。以千米鉆機為例,修筑機臺面積為8m×10m=80m2、修筑蓄水池面積5m×6m=30m2、開挖泥漿池面積為2m×2m=4m2,單個鉆孔破壞面積為114m2。此外,鉆機修路破壞面積亦較大,若按路面寬度3m,挖出的土(石)方壓覆3m計,修筑單位長度(1m)鉆機道路破壞面積為1×(3+3)=6m2,破壞面積極大,以上數值是以千米鉆為例對環境的破壞面積進行的估算,若采用小型的百米鉆破壞面積可能會略小,但都會對周圍生態環境產生極大的影響。另外,傳統鉆機容易造成油料及泥漿外泄,對環境也有一定的破壞。
(3)坑探工程對環境的影響。坑探工程相對鉆探工程獲取的地質內容更加直觀全面,設備更容易進場,修路造成的破壞也相對較小,但產生的廢渣若不及時運走或合理堆放,則對環境的破壞相當大,尤其在地勢較陡、高差較大的地段,傾倒的廢渣產生碎石流對植被的壓覆和破壞幾乎是毀滅性的,而且堆放的廢渣容易造成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4)其他地質工作對環境的影響。面積性地質工作及物探測量在野外進行時對環境的影響主要為運輸車輛對植被的碾壓、物探電極埋設對植被的破壞等,這些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均較小,基本可避免或現場可恢復治理。
(5)勘查主體對環境的影響。人類作為勘查主體對周圍生態環境有著較大的影響,主要表現為破壞植被、排放“三廢”、盜獵野生動物、營地選擇等。
二.地質勘查環境保護管理措施
(1)槽探工程的管理。
為了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盡量采用無需修路的可拆卸便攜式淺鉆替代地表的槽探工程,以達到了解礦(化)體在地表分布特征及規律的目的,而且還能解決地表覆蓋過深,槽探無法達到地質目的問題。對于無法避免必須布設探槽的地段,在探槽施工過程中,首先將草皮鏟下置于一處且安排專人看管養護,同時應將腐殖土和殘破積碎石分開堆放,挖出的土石下方須墊放彩條布或塑料布,以減少因堆放土石方對草皮的破壞;在勘探工作結束后,應立即對探槽進行回填,按先填殘破積碎石,再填腐殖土,最后將草皮放在填好的腐殖土上,同時安排專人進行一段時間的看管養護。若對局部地區草皮破壞嚴重,則進行撒播適宜的草種,以達到恢復環境的目的。
(2)鉆探工程的管理。為了減少傳統鉆探施工對環境的破壞,可利用較為先進的無需修路的可拆卸便攜式鉆機代替傳統鉆機。修筑機臺時根據鉆孔設計位置規劃大小適宜的場地,原則上禁止破壞植被。若地形坡度在0~30°,盡量用少量的機臺木和木板,地面稍加平整,簡單的埋深和鉆桿地錨;若地形坡度在30~60°,用吊腳樓式的結構穩定支撐鉆機,且要科學規劃機臺場地,合理布置,妥善擺放生產生活用品,并要求禁止挖掘蓄水池和泥漿池,采用鋁制便攜式池子儲放水和泥漿。對于修筑機臺時無法避免開挖的地段,應先將草皮鏟下置于固定地點,派專人看管養護,施工結束后恢復原貌,并將草皮放回原地,同時派專人看管養護。設備安裝時在設備底部及有排放廢液的部位應鋪設防滲布,以減少廢液滲入土層中造成污染;施工時選用新型聚合物環保泥漿,該種泥漿中的有機化學材料對環境污染性較小,而且其性能較佳,同時有效控制“三廢”排放,禁止泥漿、廢液等隨意排放和泄露,鉆進時減少鉆機設備運轉、機具清洗及循環泥漿調制過程所產生的廢水,做好廢水回收利用,避免造成水資源浪費。施工結束后收集生產生活垃圾、廢棄物等,送至指定地方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3)坑探工程的管理。坑探工程對環境的影響主要為廢渣的傾倒造成植被的壓覆和破壞,同時堆放的廢渣可能會產生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隱患,因此坑探工程施工時要及時將廢渣運走或者進行合理堆放,避免廢石亂堆、亂放,必要時要修建導溜槽,嚴禁將廢渣從地表直接滑溜,同時合理規劃工作,嚴禁亂挖草地,蓄水采用儲水罐進行等,工程結束后對開挖地段進行恢復治理。
(4)營地的選址及保護措施。營地盡量選擇在當地的居住地,一是減少扎營對植被的破壞;二是可以妥善處理和當地人民的關系,同時還可保證工作人員的安全。若區內無牧民居住地時,在保證項目施工順利、有利于安全的前提下,選擇植被相對容易恢復的地點作為營地,并盡量做到少占草地,對于無法避免占用的草地,須將其草皮鏟下后平整鋪放于固定地點,且平時澆水對其進行養護;為了防止營區草場的碾壓,帳篷內采用木板支撐,對草皮起到保護作用,營地一旦撤離草地即可恢復。另外,在選擇營址時,應該盡量選擇在與天然水源較近的區域,這樣既可以減少塑料水管的使用,同時還可減少運水帶來的成本,從而達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三.結束語
保護環境資源,堅持可持續發展,在地質勘探工作過程中,應首先保護當地的生態環境。在礦產資源勘查中,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誰勘查誰負責、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當地環保、林業及草原部門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同時,項目開始前應對全員進行地質勘查與環境保護的相關培訓,樹立先進的勘查、施工、環保理念,增強個人環保意識,同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當地環境管理部門發布的環境保護細則等對預查工作進行詳細規劃,針對工作區的特點制定相應的環境保護策略,爭取做到綠色勘查。因此,地質勘查企業環境體系認證審核過程中,應關注地質勘查方面的環保法律法規,同時要將地質勘查采用槽探、鉆探、坑探等工程對環境的影響和傷害、企業在地質勘查過程中采取的環境保護管理措施做好描述。